学院是全国首批国家示范性高职高专院校(高职“211”工程院校),是全省唯一一个中央财政重点支持的“国家综合性实训大基地”,是全省唯一一家获“国家技能人才培育突出贡献奖”的高校,是全国职教先进单位、国家级紧缺人才培训基地,是高职高专优秀级院校、省就业先进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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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奖助学措施
 
来源:招生办公室    作者:招生办公室     点击:   时间:07-07-03 10:27:13

 

 
    为资助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学院的奖助学措施主要包括“奖、贷、助、补、减”五个方面。
 
    一、奖,是指学校设立的各种形式的奖学金,主要包括:国家奖学金、四川省贫困大学生奖学金、校友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和企业(个人)设立的奖学金。
    (一)国家奖学金:
    “国家奖学金”是中央政府对家庭经济困难、品学兼优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本专科生提供的无偿资助。
    “国家奖学金”分为一、二等奖学金两个等级。一等奖学金标准为每人每年6000元,二等奖学金标准为每人每年4000元。
    (二)四川省贫困大学生奖学金:
    “四川省贫困大学生奖学金”是四川省人民政府对家庭经济困难的省属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本专科生提供的无偿资助。
    “四川省贫困大学生奖学金”分为一、二等奖学金两个等级。一等奖学金标准为每人每年4000元,二等奖学金标准为每人每年3000元。
    (三)校友奖学金:
    “校友奖学金”是由我院校友集资的面向成绩优异的学生设立的一项奖学金。该奖学金每学年评选一次,其标准为每人每年1000.00元。
    (四)优秀学生奖学金:
我院优秀学生奖学金又称学习奖学金,每学期评定一次。该奖学金分为:一、二、三等奖学金三个等级,其标准为每人每学期100~300元。此外,我院还增设有学习进步奖。
    (五)晨光奖学金:
“晨光奖学金”是中昊晨光化工研究院在我院设立的“晨光助(奖)学基金”组成部份之一。该奖学金一年评选一次,其标准为每人每次500.00 元的。
    (六)“重装之光”奖学金:
“‘重装之光’奖学金”是德阳市机械制造同业商会数十家企业在我院设立的面向品学皆优、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设立的一项奖学金。该奖学金一年评选一次,其标准为每人每次500.00 元的。
 
    二、贷,是指由金融机构针对高校学生开展的各种助学贷款。主要包括:国家助学贷款和一般商业性助学贷款。
    (一)国家助学贷款:
国家助学贷款是大学生凭自己的信用申请贷款,毕业就业后逐步归还贷款的制度。按现行政策规定,经我院与德阳市工商银行协商,学生通过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每人每学年最高不超过3500.00元贷款数额。贷款期限一般不超过6年。
    (二)一般商业性助学贷款:
一般商业性助学贷款是指金融机构对正在接受非义务教育的学生或其直系亲属、法定监护人发放的商业性贷款。此项贷款财政不贴息;采用保证担保、抵押担保等形式;贷款金额一般在2000.00元~4000.00元之间。
你或你的直系亲属、法定监护人可以向当地开办此项业务的商业银行和城乡信用社直接提出贷款申请。
 
    三、助,是指“广州助学金”、“晨光助学金”和学院为经济困难的大学生提供的校内外勤工助学岗位。
    (一)广州助学金:
“广州助学基金”是广州市政府为资助四川省民族地区就读普通高校且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大学生设立的一项助学基金。“广州助学基金”一年评选一次,具体评选名额由四川省教育厅于当年划拨,资助标准为每生2000·00元。
    (二)晨光助学金:
“晨光助学金”是中昊晨光化工研究院在我院设立的“晨光助(奖)学基金”组成部份之一。
“晨光助学金”面向那些品学皆优、家庭经济困难且毕业后愿意到研究院就业的在校大学生。该助学金一年评选一次,其标准为每人每年1000.00元直至毕业。
    (三)勤工助学:
为也给那些学习优秀、表现良好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勤工助学的机会,我校专门成立了“勤工助学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学生处。
学院勤工助学岗位分为校内岗位和校外岗位两种。校内岗位由学院提供,校外岗位由学生处负责联系落实。
 
    四、补和减
    补,是指困难补助。
    减,是指学校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区别情况减收学费。
    对家庭经济特别困难且学生本人在校品学兼优的,学院本着“实事求是,尽力扶助”的原则,可以考虑给予一定困难补助或减收学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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